珈伟新能: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6  珈伟新能(300317)公司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轩”)转来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阿拉山口法院”)(2023)新27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即阿拉山口法院已受理灏轩的破产清算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新27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3年4月13日申请人以被申请人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无法继续正常经营,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偿债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

本院认为申请人对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享有债权,有向本院提出破产申请的权利,申请人向本院提交的破产清算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灏轩持有公司49,565,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累计被质押和冻结的股份数量均为49,565,010股,占灏轩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6.00%。

2、本次灏轩破产清算申请被裁定受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目前灏轩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产生一定影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81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积极跟踪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