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丁孔贤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根据该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第一次拍卖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公司于近日经网络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丁孔贤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北京金融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010/24)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相关情况
1、本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拍卖起始日 | 拍卖到期日 | 执行 拍卖人 | 拍卖原因 |
丁孔贤 | 是 | 6,500,000 | 0.79% | 91.55% | 2023年6月7日10时 | 2023年6月8日10时 | 北京金融法院 | 因质押债务纠纷导致 |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2、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
公司股东丁孔贤先生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公司现控股股东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阳泉赋”)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公司股份如因强制平仓、司法执行等原因被动减持的,其剩余部分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依然有效。如本次将被拍卖的合计共6,500,000股公司股份均由阜阳泉赋以外的其他方竞得,将导致阜阳泉赋拥有的公司表决权数量变更为154,188,1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67%),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丁孔贤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第二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司法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