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完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的提示性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完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风险提示:
1、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
2、振发能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司法拍卖事项后续需经过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且振发能源认为此次拍卖存在瑕疵,已向法院提出异议,最终拍卖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接振发能源通知,并通过网络查询获悉:其持有的3,000万股公司股票因司法裁定,已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完成竞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拍卖起始日 | 拍卖到期日 | 执行拍卖人 | 拍卖原因 |
振发能源 | 否 | 5,000,000 | 0.61% | 3.50% | 2023年5月22日10时 | 2023年5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导致 |
5,000,000 | 0.61% | 3.50% | ||||||
5,000,000 | 0.61% | 3.50% | ||||||
5,000,000 | 0.61% | 3.50% | ||||||
5,000,000 | 0.61% | 3.50% | ||||||
5,000,000 | 0.61% | 3.50% | ||||||
合计 | - | 30,000,000 | 3.63% | 20.97% | - | - | - | - |
注:上述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2、本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竞拍结果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具体如下:
用户姓名钟革通过竞买号175327543、175327590、175327572、175327560、175327550、175327554共六次,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拍卖平台开展的“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珈伟新能无限售流通股票”标的项目公开竞价中均以最高应价胜出。
上述标的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为:人民币26,708,000元(贰仟陆佰柒拾万零捌仟圆整);人民币26,558,000元(贰仟陆佰伍拾伍万捌仟圆整);人民币26,558,000元(贰仟陆佰伍拾伍万捌仟圆整);人民币26,658,000元(贰仟陆佰陆拾伍万捌仟圆整);人民币26,708,000元(贰仟陆佰柒拾万零捌仟圆整);人民币26,708,000元(贰仟陆佰柒拾万零捌仟圆整)。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3、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2023年5月26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拍卖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振发能源 | 142,587,602 | 17.26% | - | - | - |
二、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振发能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司法拍卖事项后续需经过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且振发能源认为此次拍卖存在瑕疵,已向法院提出异议,最终拍卖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2023年5月26日,振发能源持有公司股份142,587,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6 %。待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后续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后,振发能源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112,587,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3%。
4、振发能源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