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6  珈伟新能(300317)公司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

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风险提示:

1、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

2、振发能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于 2023年 4 月 11 日出具了《关于自愿放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及《关于不谋求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自愿放弃其持有股份的表决权,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近日通过网络查询,获悉其持有的4,100万股公司股票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0月23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24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510/07)进行公开拍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拍卖起始日拍卖到期日执行拍卖人拍卖原因
振发能源41,000,0004.96%37.25%2023/10/232023/10/24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券纠纷导致

注: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510/07)公示的相关信息。

2、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

公司股东振发能源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10月13日,振发能源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拍卖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振发能源110,054,25113.32%30,000,00027.26%3.63%

注:振发能源所持公司3,000 万股股票因司法裁定已完成竞拍,其中2,250 万股股票已完成交割手续,详见公司2023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二、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振发能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23年 4 月 11 日出具了《关于自愿放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及《关于不谋求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自愿放弃其持有股份的表决权,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2023年10月13日,振发能源持有公司股份110,054,251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3.32%。待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后续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后,振发能源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69,054,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6%。

4、振发能源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