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06  珈伟新能(300317)公司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以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通知,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确认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一致同意于2024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郭砚君先生召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披露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发行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市场融资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砚君先生、李雳先生、孟宇亮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3、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