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0  珈伟新能(300317)公司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储阳”)的质权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24,905,65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成交均价(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
上海储阳集中竞价交易2024/11/12至2025/2/7-2,273,3000.27%
合计2,273,3000.2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减持前直接持有股份减持后直接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储阳合计持有股份总数55,663,2966.70%53,389,9966.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5,663,2966.70%53,389,9966.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上海储阳因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而被质权人进行的处置行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以及减持计划一致。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