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珈伟新能股票代码:300317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新疆博州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四楼405室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3月
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珈伟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2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灏轩投资 | 指 |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公司/上市公司/珈伟新能 | 指 |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破产清算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导致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新疆博州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四楼405室 |
| 法定代表人 | 丁孔贤 |
| 执行董事 | 丁孔贤 |
| 注册资本 | 1,925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3986949459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14-07-14至2044-07-13 |
| 通讯方式 | 0755-26909219 |
| 股权结构 | 丁孔贤持有其51.95%股权,丁孔奇持有其0.05%股权,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8%股权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灏轩投资的董事、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1 | 丁孔贤 | 执行董事 | 中国 | 深圳市 | 否 |
| 2 | 李化铮 | 监事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灏轩投资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管理运营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无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间接或直接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导致其持股数量由49,565,016股减少至6股,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灏轩投资尚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实际管理运营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灏轩投资 | 无限制流通股 | 49,565,016 | 5.97% | 6 | - |
注: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灏轩投资所持有的公司49,565,010股股份将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灏轩投资所持有的公司49,565,010股股份已完成竞拍。
前述拍卖股份已于2026年3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5.97%。本次权益变动前,灏轩投资持有49,565,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本次权益变动后,灏轩投资持有6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受限情况
(一)股权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珈伟新能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股) | ||||
| 灏轩投资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 | - | 质押 | 0 |
| 冻结 | 0 | ||||
(二)股份限售情况
无。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或其董事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 | |
| 股票简称 | 珈伟新能 | 股票代码 | 300317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新疆博州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四楼405室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间接方式转让□协议转让□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49,565,016持股比例:5.9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6股持股比例:-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01月20日至2026年3月5日方式:股票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