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年01月18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8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0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7,870.57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75,128.95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29,585.26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5,851.0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9,490.14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3、诚信记录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
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志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7份。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代立,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2份;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琳,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8家上市公司及33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1 | 王琳琳 | 2026年01月22日 | 监管警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作为珍宝岛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存在质量复核工作不到位,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上述事项对其予以监管警示。 |
| 2 | 王琳琳 | 2026年01月20日 | 监管谈话 | 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 | 作为珍宝岛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承担次要责任,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
3、独立性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实际审计服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符合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