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晖创新: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证券代码:300318 证券简称:博晖创新 公告编号:临2023-031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9号院,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5.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董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4人 |
12.01 | 选举沈治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2.02 | 选举董海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2.03 | 选举曾成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2.04 | 选举沈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3人 |
13.01 | 选举班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3.02 | 选举张晓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3.03 | 选举尹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4.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2人 |
14.01 | 选举杜江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4.02 | 选举许恒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2、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以上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6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5、议案5、6、7、9、12、13属于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6、议案12、13、14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分别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4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9号院,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电子邮件在2023年6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以收到公司电子邮件回执为准。来信请寄: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9号院,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22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证券代码:300318 证券简称:博晖创新 公告编号:临2023-031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海锋联系电话:010-88850168传真:010-80764188电子邮件:dsh@bohui-tech.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9号院,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18
2、投票简称:博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证券代码:300318 证券简称:博晖创新 公告编号:临2023-031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5.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董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1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4人 | |
12.01 | 选举沈治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2.02 | 选举董海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2.03 | 选举曾成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2.04 | 选举沈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3人 | |
13.01 | 选举班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3.02 | 选举张晓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3.03 | 选举尹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4.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2人 | |
14.01 | 选举杜江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14.02 | 选举许恒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1、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 “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选举票数” 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 (或营业执照号码):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