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同大股份(30032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4月10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均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振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听取了总经理徐旭日先生作出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主要工作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陈国柱先生、冯琳珺女士和王京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于2023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437.07万元,较2021年下降1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8.64万元,较2021年上升258.89%,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386,429.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38,642.92元,提取比例10%;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0,247,786.25元,期末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59,195,852.72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108,000元(含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永拓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41.5万元。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一致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津贴6万元/年,按月发放。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实际完成情况,并充分考虑2023年公司内外经济环境等因素,确定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指标由净利润指标、回款率指标、主营业务收入指标及重大事项指标四部分组成,按指标完成情况计算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所得。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

情况,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等值4000万美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灵活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提交本次董事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于2023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振江先生、徐旭日先生、李艳霞女士、张莎女士、徐彦峰先生、魏增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国柱先生、冯琳珺女士、王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书,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材料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振江:男,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潍坊市委组织部副科长、科长;潍坊市国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同大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潍坊市青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振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徐旭日: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北京大学EMBA,历任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长、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同大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徐旭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李艳霞:女,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五部项目经理、审计五部主任;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路演中心副主任、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中心主任、潍坊市国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同大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李艳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莎: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2007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中心风控经理、项目中心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同大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徐彦峰,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在职MBA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山东同大机械有限公司加工车间主任、安装车间主任、质检科科长、生产科科长。现任山东同大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大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徐彦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魏增宝: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同大股份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魏增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柱: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淄博第十八中学教师、加拿大国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现任同大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山东省化学化工学会理事、济南市化工学会理事、济南欧美同学会理事,《山东化工》编委。陈国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冯琳珺:女,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同大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博华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基亚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德必碁生物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董事、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协会秘书长、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本科生“领军计划”校友导师。

冯琳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京:男,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获同校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位、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学位在读,王京先生系会计专业人士、财务管理副教授。历任潍坊泰玛工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国海洋大学讲师。现任同大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海洋大学副教授,青岛昶洋水产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