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2022年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山东省昌邑市同大街522号)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振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8,200,8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28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8,138,6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21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6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2.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3.00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4.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5.00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6.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7.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8.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9.00 《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张振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146,960股,张振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候选人:选举徐旭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161,560股,徐旭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候选人:选举李艳霞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146,960股,李艳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候选人:选举张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146,960股,张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候选人:选举徐彦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139,660股,徐彦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06.候选人:选举魏增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139,660股,魏增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张振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00股
10.02.候选人:选举徐旭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100股
10.03.候选人:选举李艳霞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00股
10.04.候选人:选举张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00股
10.05.候选人:选举徐彦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00股
10.06.候选人:选举魏增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00股提案1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陈国柱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146,960股,陈国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候选人:选举冯琳珺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146,960股,冯琳珺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候选人:选举王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146,960股,王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陈国柱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00股
11.02.候选人:选举冯琳珺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00股
11.03.候选人:选举王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00股提案12.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张进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8,148,660股,张进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候选人:选举张丰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8,145,260股,张丰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张进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0,200股
12.02.候选人:选举张丰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800股
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芳晋 王智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