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计划的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徐彦峰先生于2024年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次增持”)100股,首次增持成交总金额为1,502元。
2、公司董事徐彦峰先生拟自首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含首次增持金额)。
3、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024年2月28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徐彦峰先生发来的《关于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2024年2月27日,徐彦峰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股,成交总金额为1,502元,成交均价为15.02元/股。
2、本次增持前,徐彦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后,徐彦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股。
4、徐彦峰先生在本次计划实施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5、徐彦峰先生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姓名 | 职务 | 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万元,含首次增持金额) |
徐彦峰 | 董事 | 10 |
3、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本次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锁定安排。
8、徐彦峰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