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股网  2026-07-09  同大股份(300321)公司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29,3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30%)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旭日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3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3%)。

2、持有公司股份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4%)的董事徐彦峰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4%)。

3、持有公司股份5,4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2%)的董事魏增宝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5%)。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徐旭日先生,董事徐彦峰先生、魏增宝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徐旭日董事、总经理29,3250.0330
徐彦峰董事4,8000.0054
魏增宝董事5,4750.006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姓名减持方式本次减持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徐旭日集中竞价7,3310.0083
徐彦峰集中竞价1,2000.0014
魏增宝集中竞价1,3680.0015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10月30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