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3]200Z0513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3]200Z051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2023年6月6日出具的《关于对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315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年审会计师)对年报问询函中涉及本所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就《年报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向贵所回复如下:
问题1报告期内,你公司对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主要原因为2020年12月你公司与北京中创为量子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为”)签署了相关采购的《补充合同》,导致前期采购产生的存货不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对该批存货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更正。请你公司:
(1)逐项说明更正相关财务报表和涉及科目的具体原因,以及更正金额的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列示更正前后你公司相关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幅度;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会计差错更正是否涉及无商业实质的交易事项,是否涉及财务舞弊。
(2)说明采取的会计差错自查措施及自查范围、是否完整、有效地发现了全部差错事项,是否存在其他未发现的会计差错或调整事项。
(3)说明会计差错事项是否表明你公司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在2022年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中认定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科目期初金额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上述会计差错对2022年财务报表期初金额的影响所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形成的审计结论,以及说明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对公司内控控制有效性的影响,2022年审计工作是否充分考虑相关情况,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一、逐项说明更正相关财务报表和涉及科目的具体原因,以及更正金额的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列示更正前后你公司相关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幅度;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会计差错更正是否涉及无商业实质的交易事项,是否涉及财务舞弊。
(一)更正相关财务报表和涉及科目的具体原因
2020年10月,硕贝德公司与北京中创为南京量子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量子通信”)签署了两份《设备采购合同》,合计采购8,501.71
万元的存货,并于2020年12月与南京量子通信母公司北京中创为量子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为”)签署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约定:
中创为保证硕贝德公司根据设备采购合同采购的设备,硕贝德公司出售的合同总金额(含税)如低于壹亿元,中创为应当在收到硕贝德公司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补足该差额;如中创为未按约定向硕贝德公司补足差额视为违约,除需赔偿硕贝德公司的全部损失外,仍应按差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差额、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等。
根据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当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等确认收入。根据公司针对上述附有补偿条款的存货的销售开拓情况,以及在相关购销业务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谨慎判断,公司为主要责任人的,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公司为代理人的、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销售差价的净额确认收入。由于该批存货附加了补偿条款,已经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公司对该笔存货的销售基于对收入准则的分析,公司不承担该批存货的主要风险,对相关客户的销售不具有完全主导权,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判断,公司不符合收入准则中作为主要责任人的认定,因此对该批存货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更正。2023年4月,硕贝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对相关重大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调整,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1、2020年度:公司将外购的附补偿协议的存货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科目,追溯调整后对资产总额无影响;
2、2021年度:公司将该批外购的附补偿义务的存货对江苏博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融”)进行销售,取得的收入调整为净额法确认,相应调减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并将外购的附补偿协议的存货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科目,追溯调整对硕贝德公司2021年末的资产总额及留存收益均无影响。
(二)更正金额的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列示更正前后相关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幅度
资产负债表方面,基于公司与中创为交易实质,将公司从中创为采购的一批附带补偿协议的存货重分类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
利润表方面,2021年度,公司对江苏博融销售该笔量子通信存货,基于该客户非公司自主挖掘,根据该笔交易实质,2022年度,基于净额法确认收入的原则,对2021年冲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736.40万元,以毛利124.86万元作为更正后收入确认金额。本次差错更正主要影响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对留存收益不构成影响。
1、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硕贝德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变动幅度 |
存货 | 39,335.18 | -7,523.64 | 31,811.54 | -19.13% |
其他流动资产 | 3,847.06 | 7,523.64 | 11,370.70 | 195.57% |
资产总额 | 295,153.61 | 295,153.61 | ||
利润总额 | 3,697.04 | 3,697.04 |
2、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硕贝德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变动幅度 |
应收账款 | 59,838.63 | -861.26 | 58,977.37 | -1.44% |
存货 | 39,676.77 | -6,787.24 | 32,889.54 | -17.11% |
其他流动资产 | 6,826.33 | 7,648.50 | 14,474.82 | 112.04% |
资产总额 | 289,792.27 | 289,792.27 | -- | |
营业收入 | 196,148.80 | -736.40 | 195,412.39 | -0.38% |
营业成本 | 156,334.35 | -736.40 | 155,597.95 | -0.47% |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变动幅度 |
利润总额 | 4,535.96 | 4,535.96 | -- |
3、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硕贝德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变动幅度 |
存货 | 23,997.14 | -7,523.64 | 16,473.50 | -31.35% |
其他流动资产 | 2,902.10 | 7,523.64 | 10,425.74 | 259.25% |
资产总额 | 231,069.68 | 231,069.68 | -- | |
利润总额 | 3,285.28 | 3,285.28 | -- |
4、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硕贝德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变动幅度 |
应收账款 | 41,507.76 | -861.26 | 40,646.50 | -2.07% |
存货 | 21,064.63 | -6,787.24 | 14,277.39 | -32.22% |
其他流动资产 | 5,078.14 | 7,648.50 | 12,726.64 | 150.62% |
资产总额 | 230,529.37 | 230,529.37 | -- | |
营业收入 | 116,154.64 | -736.4 | 115,418.24 | -0.63% |
营业成本 | 88,867.58 | -736.4 | 88,131.18 | -0.83% |
利润总额 | 5,350.63 | 5,350.63 | -- |
公司是国内智能终端及5G基站天线的领军企业,中创为是专注于量子技术产业化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业内领先的量子保密通信系统设备与服务的代表性企业。本着将双方优势技术融合,共同推进量子技术与5G通讯融合应用,为公司通信产品增加附加值、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在内部评估和外部接触部分客户后,硕贝德2020年与中创为合作量子通信业务。公司2020年10月与中创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量子通信设备62台套;2020年12月22日,南京量子通信委托南京乐米五金有限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公司苏州子公司仓库中,公司对该批产品进行了开箱验收,对存货的外观、数量、规格型号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入库手续。2021年12月,经中创为推荐,公司与江苏博融签订了956.96万元(含税)的销售合同,向其销售5台设备,根据合同约定,江苏博融于当月支付了10%的预付款。公司于当月发货,江苏博融在收到货物之后对其进行了验收,公司于2021年度对这笔销售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并同时结转成本。
上述交易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采购产品均已入库,采购业务支付的采购款项真实,采购资金未回流至公司或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对江苏博融的产品移交至终端客户,由江苏博融出具签收文件;上述相关交易事项均经过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审批核查。2022年度,由于中创为资信状况变化及上述对相关交易对照会计准则分析,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判断和谨慎性原则,对2020年度-2021年度上述相关交易的资产列报及已实现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
基于前述交易及相关分析,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不涉及无商业实质的交易事项,不涉及财务舞弊。
二、说明采取的会计差错自查措施及自查范围、是否完整、有效地发现了全部差错事项,是否存在其他未发现的会计差错或调整事项。
公司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自查发现与中创为采购的该批存货存在会计差错之后,公司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相关采购人员就中创为公司交易合作的背景及商业谈判内容,合同达成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解,对下一步工作安排提出建议。公司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公司与中创为交易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委派专人开展自查工作。
1、在人员组织上,由公司董事长牵头,抽调了公司财务中心、审计部、营销中心、法务部等专业人员组成了检查组。
2、在自查的措施上,检查组采用了以下措施:
(1)召集公司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及采购人员,详细了解出现差错的业务实质;
(2)测试内部控制流程,检查相关业务审批流程,销售合同、采购协议,收付款单据,验收单、入库单,运输单等采购业务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及收入确认相关资料,核查确认采购业务和销售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
(3)对所有重要的、大额的采购情况及销售情况履行实质性检查程序;
(4)向中创为发送函件,并与对方经手人员及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运行情况及对方情况;
(5)对该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
(6)对重要交易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逐笔核实,对业务实施人员进行现场询问。
3、在自查时间范围上,将检查期间确定为2020年至2022年度;检查范围包括资产、负债和期间发生的重要交易。
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暂未发现其他重大会计差错或需要调整事项。
三、说明会计差错事项是否表明你公司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在2022年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中认定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分类 | 财务报告认定缺陷 | 非财务报告认定缺陷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10%或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
重要缺陷 | 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10% 或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
一般缺陷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或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
重要缺陷 |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④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
一般缺陷 | 除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资产总额及利润总额均无影响,不符合公司的内控制度中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差错更正事项认定为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因其对公司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并且公司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购入的量子通信类存货自存货科目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科目,进而需调整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涉及的应收账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营业收入及成本等科目。目前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受影响的前期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同时公司成立专项小组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确保后续财务报告披露的准确性。
四、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科目期初金额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上述会计差错对2022年财务报表期初金额的影响所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形成的审计结论,以及说明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对公司内控控制有效性的影响,2022年审计工作是否充分考虑相关情况,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核查程序:
1、获取了公司前期差错更正资料,检查更正的原因合理性、复核更正金额的准确性,检查更正的会计处理,了解差错更正的内部审批流程;
2、取得2020年至 2022 年公司大额采购和销售业务交易明细,检查相关业务审批流程,销售合同、采购协议,收付款单据,验收单、入库单,运输单等采购业务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及收入确认相关资料,核查确认采购业务和销售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
3、向业务经办人及交易对手方访谈,了解交易背景、交易流程及定价依据;
4、对2022年期初及期末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检查存货是否存在、存货中是否存在呆滞、残次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5、对业务供应商、客户工商信息进行查询,检查股东、董监高与硕贝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对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进行访谈,了解交易背景、交易流程等相关事项,判断公司在相关业务中所扮演角色,并发函确认交易金额;
7、检查公司会计差错更正金额的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
8、检查硕贝德与中创为2020年该笔交易的银行对账单,核查中创为收到该笔货款后银行流水的最终去向,检查是否存在与相关客户、供应商有关的异常资金往来;
9、对近三年公司大额采购和收入进行检查,判断是否存在其他需要调整收入确认方法的交易;
10、对更正事项的账务处理进行检查,检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和披露;
11、获取管理层声明书,核查公司对更正事项及其影响的书面声明。
(二)核查意见:
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具体业务如上文公司回复所述,存在真实货权转移,但按附带补偿协议的存货在其他流动资产中列示更加符合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附带补偿协议的存货销售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更加符合收入准则关于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实质认定;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金额的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准确,更正金额无误;
3、采购存货业务定价符合市场情况,主要客户、供应商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4、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其他需要调整的重要交易,上述会计差错对2022年财务报表期初金额的影响较小;
5、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表明公司内控控制存在一定缺陷,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我们已经充分考虑相关情况,本所相关审计工作符合《审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4
你公司2022年期末预付款项为2196.1万元,较期初增长52.6%,其中向前五大对象预付占比46.39%,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前十大预付款的相关情况,包括不限于注册资本、关联关系、员工人数、采购内容和金额、预付款项占比、预付安排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2)结合你公司预付款主体、款项性质、交易内容及对应业务或项目,说明交易的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与当期相关采购额的匹配关系,预付比例、预付进度是否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是否存在超期未结算的情形及其原因,并核查交易对方与你公司及公司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前十大预付款的相关情况,包括不限于注册资本、关联关系、员工人数、采购内容和金额、预付款项占比、预付安排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一)2022年末预付账款前10户明细如下表1: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2022年度采购金额 | 预付账款余额 | 预付款项占期末余额比 | 账龄 | 供应商注册资本 | 供应商期末员工人数 | 是否关联方 |
1 | 深圳市普泰睿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部件 | 15.63 | 429.24 | 19.55% | 1年以内、1-2年 | 100万元人民币 | 8人 | 非关联方 |
2 | 惠州市正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部件 | 1,782.76 | 218.86 | 9.97% | 1年以内 | 2000万元人民币 | 180人 | 非关联方 |
3 | 东莞市捷斯创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 | 160.00 | 7.29% | 1年以内 | 100万元人民币 | 16人 | 非关联方 | |
4 | 广东省威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 | 110.18 | 5.02% | 1年以内 | 3500万元人民币 | 128人 | 非关联方 | |
5 | 伯坚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 | 100.12 | 4.56% | 1年以内 | 6000万新台币 | 32人 | 非关联方 | |
6 | 中山康纳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部件 | 36.90 | 72.76 | 3.31% | 1年以内、1-2年 | 500万元人民币 | 368人 | 非关联方 |
7 | 苏州城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租水电 | 129.14 | 57.74 | 2.63% | 1年以内 | 3000万元人民币 | 40人 | 非关联方 |
8 | 广东电网公司惠州惠城供电局 | 电费 | 103.71 | 50.34 | 2.29% | 1年以内 | - | - | 非关联方 |
9 | 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 | 原材料部件 | 313.98 | 46.00 | 2.09% | 1年以内 | 2707万元人民币 | 493人 | 非关联方 |
10 | 惠州得三重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 | 322.26 | 41.63 | 1.90% | 1年以内 | 100万元人民币 | 106人 | 非关联方 |
合计 | 2,704.38 | 1,286.87 | 58.60% |
注1:东莞市捷斯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威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伯坚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先预付设备款,对方后发货,截止2022年12月31日,设备尚未进入我方仓库进行验收,故2022年度采购额为0。上述原材料和设备供应商采购预付款、房租款均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付款,水电预付款均根据行业惯例预付,预付款项均具有商业实质。
(二)表2(续表1)预付前十大供应商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其他公开信息,核查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主营业务 | 注册地址 | 实际控制人 | 董监高 |
1 | 深圳市普泰睿科技有限公司 | 2017/6/9 | 电子产品、电器产品、电工产品、智能家电家居产品、安防监控设备、通讯器材的技术研发与销售;信息工程系统产品的生产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象角塘社区中浩大道6号亿源通工业园办公楼501 | 李志军 | 金少立、王东勤 |
2 | 惠州市正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13/11/26 | 印制电路板制造 | 惠州市小金口镇柏岗村尾一组 | 卢雪珍 | 卢雪珍、何伟 |
3 | 东莞市捷斯创科技有限公司 | 2021/7/16 | 电子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太安路长安段1438号9号楼602室 | 彭永江 | 邱芳华、李儒毅 |
4 | 广东省威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1/26 | 人工智能应用、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与销售 | 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凌剑辉、向云 |
5 | 伯坚股份有限公司 | 1979/12/4 | 机械设备制造、电器及视听电子设备制造、有线通信机械器材制造、无线通信机械器材制造 | 桃圈市鑫山品大苹里文化束路25毙1楼 | 蔡雅怡 | |
6 | 中山康纳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18/9/5 | 研发、销售: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五金制品 | 中山市东升镇利安路7号A栋一楼第1卡 | 付明恩、邓开尧 | 付明恩 |
7 | 苏州城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0/5/7 | 企业管理;住房租赁;物业管理 |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街道永 | 城盈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 王丽艳、田静、高丹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主营业务 | 注册地址 | 实际控制人 | 董监高 |
昌泾大道1号漕湖大厦17层1716室 | ||||||
8 | 广东电网公司惠州惠城供电局 | 2009/7/22 | 电网经营管理;经营电力有关的信息产业 | 惠州市麦地南路8号供电大楼 | 廖建平 | |
9 | 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 | 2022/9/18 | 生产、销售:服装及针织品、灯饰品、雨伞、玩具、塑料藤编、机电产品、表带、手袋、皮鞋;物业管理;国内贸易 |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路 | 广东省广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曾志东、张贵灵、魏志诚 |
10 | 惠州得三重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19/9/25 | 机械设备制造、销售、维修;电子产品、光电产品 | 博罗县罗阳街道办小金管理区金盘村月头岭(土名) | 谢二镖 | 谢二镖、徐丰、张慧军 |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及公司5%以上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结合你公司预付款主体、款项性质、交易内容及对应业务或项目,说明交易的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与当期相关采购额的匹配关系,预付比例、预付进度是否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是否存在超期未结算的情形及其原因 ,并核查交易对方与你公司及公司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的情形。
供应商名称 | 预付款主体 | 交易内容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日期 | 付款进度约定 | 本年预付额 | 预付款占合同总额比例 | 预付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深圳市普泰睿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凯尔生物识别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部件 | 429.24 | 2021.6.11 | 按订单100%预付 | 429.24 | 100% | 否 |
惠州市正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原材料部件 | 509.09 | 2022.11.25 | 预付部分款项,在23年上半年度内货款中扣回。 | 218.86 | 43% | 否 |
东莞市捷斯创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硕贝德汽车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 | 320.00 | 2022.12.16 | 合同签订7日内预付50%,安装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40%,6个月后支付10% | 160.00 | 50% | 否 |
广东省威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硕贝德汽车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 | 367.25 | 2022.10.28 | 合同签订7日内预付30%,出货前支付30%,安装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30%,质保期满1年内支付10% | 110.18 | 30% | 否 |
伯坚股份有限公司 | 台湾硕贝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 | 333.73 | 2022.10.14 | 签订合同后预付30%,,到货支付50%,,验收时支付20% | 100.12 | 30% | 否 |
中山康纳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部件 | 72.76 | 2021.7.6 | 按订单100%付款 | 72.76 | 100% | 否 |
苏州城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凯尔生物识别科技有限公司 | 房租水电 | 163.30 | 2022.3.8 | 按订单100%付款 | 57.74 | 35% | 否 |
广东电网公司惠州惠城供电局 |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电费 | 50.34 | -- | 100%预付 | 50.34 | 100% | 否 |
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 | 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部件 | 46.00 | 2022.2.21 | 按合同约定100%付款 | 46.00 | 100% | 否 |
惠州得三重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 | 186.45 | 2022.9.23 | 一期30%,二期60%,质保金10% | 41.63 | 22% | 否 |
如上表所述,公司前十预付款主要系公司采购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原材料及设备款,预付行为完全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进行,符合行业惯例,具体商业实质,经过核查,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与预付单位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一)了解、评价并测试公司与预付账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
(二)获取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预付账款款项内容、性质、账龄及金额,了解期末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了解相关交易的业务背景和关注商业合理性,分析预付款项账龄及余额构成;
(三)获取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协议,并根据其明细账查阅至相关的会计凭证等资料;
(四)通过企查查等公开网站对相关供应商的工商信息进行查询,核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确认相关会计期间的采购金额和年末预付账款余额;核查往来款项及交易额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六)获取预付账款余额期后凭证单据等,核查其期后结转情况。
(七)检查预付款项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确认:
(一)报告期公司预付前十名客户,预付安排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商业实质;
(二)公司预付款主体、交易内容及对应业务或项目,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
(三)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与当期相关采购额的具有匹配关系,预付比例、预付进度与合同约定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超期未结算的情形及其原因;
(四)预付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的情形。问题52022年,你公司发生管理费用1.71亿元,较去年增长9.61%,其中股权激励费用84.2万元,较去年下降57.5%,办公费2915.6万元,较去年增长34.55%。请你公司:
(1)结合管理费用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经营业绩的匹配性,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2)补充列示股权激励费用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3)详细说明办公费较去年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管理费用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经营业绩的匹配性,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一)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10,682.70 | 62.23% | 10,032.51 | 64.24% | 6.48% |
办公费 | 2,915.70 | 16.98% | 2,166.82 | 13.87% | 34.56% |
折旧与摊销 | 1,979.72 | 11.53% | 1,631.61 | 10.45% | 21.34% |
咨询顾问费 | 693.35 | 4.04% | 743.79 | 4.76% | -6.78% |
股权激励费用 | 84.20 | 0.49% | 198.23 | 1.27% | -57.52% |
其他费用 | 811.21 | 4.73% | 844.67 | 5.41% | -3.96% |
合计 | 17,166.88 | 100.00% | 15,617.63 | 100.00% | 9.92% |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办公费用等构成。其中,职工薪酬占管理费用的比例约为62.23%。
(二)与业绩匹配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率 |
营业收入 | 154,573.27 | 195,412.39 | -40,839.13 | -20.90% |
管理费用 | 17,166.88 | 15,617.63 | 1,549.25 | 9.92% |
管理费用率 | 11.11% | 7.99% | - | - |
如上表2022年和202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11.11%和7.99%,2022年度同比上期收入下降20.90%,管理费用同比上升9.92%,其中主要是职工薪酬、办公费和折旧与摊销费上升导致,职工薪酬和办公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新能源部业务新增投入,相关人员人数增加以及相关办公费用增加;折旧与摊销费用的增加系硕贝德及安徽凯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新增的房屋建筑导致折旧费用增加。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占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 主营业务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信维通信 | 终端天线 | 4.19% | 2.90% |
欧菲光 | 指纹模组 | 5.54% | 5.08% |
飞荣达 | 散热、5G基站天线 | 7.00% | 7.72% |
祥鑫科技 | 新能源结构件 | 4.91% | 6.87% |
立讯精密 | 终端天线 | 2.37% | 2.43% |
顺络电子 | 终端天线 | 6.16% | 4.52% |
科创新源 | 散热、5G基站天线 | 14.86% | 11.62%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 | 6.43% | 5.88% |
硕贝德 | 天线、指纹模组、散热装置、5G基站天线、汽车结构件 | 11.11% | 7.99% |
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相比较高,主要原因是: 指纹模组业务销售收入大幅下降,但管理费用未及时同步调整下降;新能源结构件业务还处于产能提升阶段,相关费用投入加大,收入还未大规模增长,故而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
二、补充列示股权激励费用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一)股权激励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2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以2021年3月9日为授予日,向146名激励对象授予1180万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6574.6427 万股的 2.5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1.75 元/份,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 行权时间 |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第四个行权期 |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份额一次性授予,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2024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行权期 | 以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准,2021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300%。 |
第二个行权期 | 以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准,2022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400%。 |
第三个行权期 | 以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准,2023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500%。 |
第四个行权期 | 以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准,2024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600%。 |
如果公司业绩情况达不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激励对象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 A或B的前提下,才可行权,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A+(杰出)、A(优秀)、B(合格)、C(需改进)、D(不适用)五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绩效考核等级 | 可行权比例 |
A+(杰出:能力及表现远超出本职) | 100% |
A(优秀:充分达成本职工作之效率及效果) | 100% |
B(合格:工作表现符合本职所需) | 70% |
C(需改进:工作表现低于一般水平) | 0% |
D(不适用:不适任现职,即辞职或辞退) | 0% |
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实际可行权额度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四条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六条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规定: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为公司业绩条件及员工个人业绩考核条件,上述限制属于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业绩条件规定的,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非市场可行权条件不应在确定授予日公允价值时予以考虑,因此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因素并不影响其公允价值的确定。
(三)股权激励费用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1.75元/股;
2、授予价格:10.72元/股;
3、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4、历史波动率:28.79%、28.62%、28.64%、19.75%(分别采用创业板综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的历史波动率);
5、无风险利率:1.50%、2.10%、2.75%、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2021年公司首次授予146人11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75元/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四期行权,每期行权比例分别为25%、25%、25%、25%。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归属期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合计 |
第一期 | - | - | - | - | - | - |
第二期 | - | - | - | - | - | - |
第三期 | 120.77 | 144.93 | 144.93 | 24.15 | - | 434.79 |
第四期 | 77.45 | 92.94 | 92.94 | 92.94 | 15.49 | 371.78 |
合计 | 198.23 | 237.87 | 237.87 | 117.10 | 15.49 | 806.57 |
由于2021度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能满足非市场条件导致不能行权,2022年4月公司已注销失效的421.15万份,第一个归属期授予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相应地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也为零。又鉴于2021年有24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2022年新增19人离职和预计2023年-2024年离职人员,其共计获授的合计209.19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故期末剩余待行权的有效股份为
546.66万份。按照整个股权激励费用按月加权计算分年度摊销额对2022年度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归属期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合计 |
第一期 | - | - | - | - | - | - |
第二期 | - | - | - | - | - | - |
第三期 | 120.77 | 51.29 | 51.07 | 8.51 | - | 231.65 |
第四期 | 77.45 | 32.91 | 32.75 | 32.75 | 5.46 | 181.31 |
合计 | 198.23 | 84.20 | 83.82 | 41.26 | 5.46 | 412.97 |
故公司2022年度应确认股权激励费用为84.2万元。公司将上述股权激励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激励费用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三、详细说明办公费较去年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办公费细分明细构成及变化分析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办公费 | 271.46 | 9.31% | 237.62 | 10.97% | 33.84 | 14.24% |
差旅费 | 289.40 | 9.93% | 305.76 | 14.11% | -16.36 | -5.35% |
车辆费 | 79.53 | 2.73% | 106.64 | 4.92% | -27.11 | -25.43% |
辅料消耗 | 601.28 | 20.62% | 279.06 | 12.88% | 322.22 | 115.47% |
业务招待费 | 654.97 | 22.46% | 445.03 | 20.54% | 209.94 | 47.17% |
租赁费 | 175.24 | 6.01% | 130.46 | 6.02% | 44.78 | 34.32% |
报关费 | 6.74 | 0.23% | 3.87 | 0.18% | 2.87 | 74.49% |
保险费 | 35.83 | 1.23% | 40.71 | 1.88% | -4.88 | -11.98% |
检验检测费 | 72.45 | 2.48% | 34.32 | 1.58% | 38.13 | 111.10% |
运输费 | 187.57 | 6.43% | 133.96 | 6.18% | 53.61 | 40.02% |
其他 | 541.23 | 18.56% | 449.39 | 20.74% | 91.84 | 20.44% |
合计 | 2,915.70 | 100.00% | 2,166.82 | 100.00% | 748.88 | 34.56% |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度管理费用中办公费变成较大的主要系辅料消耗同比上期增加115.47%、业务招待费增加47.17%、检验检测费增加111.10%等导致。其中:导致辅料和检查费用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新能源部品业务的投入加大,相关材料领用和委托检测费用增加;业务招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新能源部品业务及天线业务相关招待增加;办公费和运输费增加的原因系公司东莞市合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下半年开始陆续从东莞搬迁至惠州本部而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四、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一)了解并测试了公司期间费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评估了内控的有效性;
(二)对本年发生的期间费用,选取样本,检查其支持性文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以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大额或异常费用开支的适当性;
(三)对期间费用进行截止测试,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银行对账单或付款凭证中选取项目进行测试,检查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和发票,关注发票日期和支付日期,追踪已选取项目至相关费用明细表,检查费用所计入的会计期间;
(四)计算分析各个月份期间费用总额及主要项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
(五)计算分析各个月份期间费用中主要项目发生额及占其费用总额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六)检查大额费用的合同、发票及其他支持性文件,核实相关费用发生的真实性;
(七)获取公司 2022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和审批情况,判断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经过适当层级的审批,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情况;
(八)复核管理层对于股权激励费用的股票期权价值确定、分摊期间确认、预计行权人数等,评价计入 2022 年度的股权激励费用准确性。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确认:
(一)公司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管理费用增长的主要系职工薪酬、折旧等增加导致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2022年度公司分摊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确认合理、准确。
问题6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期末发出商品账面价值7275.7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3.6万元。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发出商品的类别、数量、金额构成、收货方、发出商品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原因。
(2)结合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说明发出商品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以及是否可以保证发出商品计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发出商品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发出商品的类别、数量、金额构成、收货方、发出商品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原因。
(一)期末发出商品前十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购货单位 | 数量 | 发出商品余额 | 期末余额占比(%) | 2023年1-5月结转金额 | 产品类别 |
客户1 | 49.49 | 542.07 | 6.97% | 542.07 | 智能模组、天线 |
客户2 | 403.64 | 414.42 | 5.33% | -(注1) | 金属结构件 |
客户3 | 98.95 | 365.66 | 4.70% | 365.66 | 天线 |
客户4 | 10.61 | 259.09 | 3.33% | 259.00 | 新能源结构件 |
客户5 | 920.55 | 243.43 | 3.13% | 243.43 | 天线 |
客户6 | 39.70 | 222.37 | 2.86% | 202.35 | 天线 |
客户7 | 4.08 | 210.47 | 2.71% | 210.47 | 智能模组 |
客户8 | 132.16 | 207.64 | 2.67% | 197.45 | 天线、散热组件 |
客户9 | 47.22 | 199.78 | 2.57% | 199.41 | 散热组件 |
客户10 | 9.56 | 178.38 | 2.29% | 178.38 | 智能模组 |
合计 | 1,715.97 | 2,843.31 | 6.97% | 2,398.22 |
注1:客户2,金额414.42万元,该客户经营异常并拖欠货款,公司已经对该发出商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上述发出商品因客户未验收,不满足公司收入确认条件,报告期末未确认收入。截至 2023 年 5 月末,公司全部发出商品已确认收入结转成本金额7,210.71万元,结转比例92.69%。剩余发出商品568.69万元,占比 7.31%。
(二)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为:国内销售:公司交货后,需要经客户验收通过并与财务对账一致,经客户确认合格后确认收入;国外销售:按客户要求发货,报关装船后确认收入。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天线、指纹模组、散热、新能源结构件等产品,客户主要系大型集团公司为主,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以年度采购框架合同形式为主,部分客户公司会要求采用VMI模式,待客户领用通过验收后与公司对账才能确认收入成本。
二、结合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公司报告期期末存货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9,018.47 | 29.69% | 1,618.44 | 35.79% | 10,701.74 | 1,256.30 | 11.74% |
在产品 | 2,016.78 | 6.64% | -- | -- | 2,016.78 | -- | -- |
库存商品 | 12,092.59 | 39.81% | 2,373.52 | 52.49% | 14,401.28 | 1,831.36 | 12.72% |
发出商品 | 7,249.86 | 23.87% | 529.54 | 11.71% | 7,779.40 | 503.68 | 6.47% |
合计 | 30,377.70 | 100.00% | 4,521.51 | 100.00% | 34,899.20 | 3,591.35 | 10.29% |
占存货总额比重 | 87.04% | -- | 12.96% | -- | 100% | 10.29% | -- |
(二)对可比公司2022年报、2021年报存货构成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占原值比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占原值比 | |
立讯精密 | 3,812,595.29 | 76,262.34 | 3,736,332.95 | 2.00% | 2,125,572.25 | 35,496.67 | 2,090,075.57 | 1.67% |
飞荣达 | 90,133.44 | 6,486.62 | 83,646.82 | 7.20% | 87,323.40 | 6,208.42 | 81,114.99 | 7.11% |
信维通信 | 262,324.87 | 25,263.49 | 237,061.39 | 9.63% | 263,461.95 | 19,490.66 | 243,971.29 | 7.40% |
欧菲光 | 305,927.04 | 83,703.86 | 222,223.19 | 27.36% | 408,845.21 | 57,548.02 | 351,297.19 | 14.08%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1,117,745.16 | 47,929.08 | 1,069,816.09 | 11.05% | 721,300.70 | 29,685.94 | 691,614.76 | 7.56% |
硕贝德 | 34,899.20 | 3,591.35 | 31,307.86 | 10.29% | 35,220.01 | 2,330.47 | 32,889.54 | 6.62% |
公司与可比公司均服务于通信、指纹模组、5G基站天线、散热领域,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相同。因存货的种类和产品类型的不同导致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不一致。公司整体存货规模及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与可比公司计提比例相接近。
公司存货库龄一年以内占比87.04%,存货库龄以一年内为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制定
并执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因此公司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充分,能够充分反映存货整体质量。
三、说明发出商品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以及是否可以保证发出商品计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公司的销售模式
公司国内销售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客户主要为国内通信终端生产商,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取得签收单后与客户对账一致方可确认收入,因此内销业务以经客户检验合格且与客户月对账一致后确认的时点作为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
外销主要采取直销方式进行销售,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完成相关产品生产,然后向海关报关出口,取得报关单和提单。公司以提单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营业收入的金额以报关单上的离岸价(FOB)为基础确认。
(二)发出商品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销售制度》、《存货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发出商品的发货、运输、对账、验收和结算进行管理。根据公司《发货实施细则》:“仓储主管根据物流跟踪表上预计到货的时间,及时打电话给客户,确认货物是否收到,如未收到,及时电话询问货运公司,追查货物运送情况,确认到货时间。”货物到达客户指定的地点后,销售员将跟踪货物的质检情况和客户的验收入库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公司。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收入确认和开票流程进行了规定,并在财务管理中严格执行。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销售产品一经发出,业务员必须跟踪产品的强制检验和客户入库检验情况。一旦确认事项完成后,确认收入并及时跟客户沟通开票事宜。”
上述与发出商品相关的内控制度设计合理,且执行有效。
(三)发出商品计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公司库存商品按实际发生的料工费归集,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公司发出商品计量真实准确。
2、公司发出商品对应客户主要系公司常年客户,期末发出商品余额主要为四季度尚未与客户对账确认收入,基本与公司业务模式相匹配;
3、发出商品数量、金额的增加与库存商品的转出勾稽一致;
4、发出商品的结转与对应的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品名、数量、单价等)相匹配;
5、期末与客户核对发出商品情况,获取经双方核对一致的对账单:
综上所述,发出商品的计量是真实、准确的。
四、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一)我们取得发出商品明细账,分析其对应订单情况;取得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和半成品明细账,复核库龄;
(二)结合公司定价政策、存货存放状况、产品产销情况等,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合理性;
(三)对存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可变现净值进行测算,测算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四)查阅公司的会计政策,了解并判断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的合理性;了解存货跌价准备发生转回或转销的原因,核查与以前年度相关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合理性;
(五)核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在手订单情况,检查合同原件,分析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六)对发出商品执行函证程序;
(七)取得报告期后发出商品明细账,对发出商品的期后销售结转进行核查。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确认:
(一)公司期末原材料主要系尚未加工的芯片及辅材,库存商品主要系尚未出售的天线、指纹模组、散热、新能源结构件等产品,期末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库存管理相对较好;
(二)消费电子下游终端需求减弱,销售未达预期,部分项目需求减少,针对无需求的存货计提减值,减值增加,具有合理性;
(三)公司已根据存货减值政策,对期末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存货减值政策具有一致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3]200Z0513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付后升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毛才玉 | |
2023年6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