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独立董事:张耀平、陈荣盛、吴忠生
2023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