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5  硕贝德(300322)公司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汽车业务总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83亿元在广州番禺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汽车业务总部项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投资汽车业务总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近日,全资子公司广州硕贝德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广州硕贝德科技有限公司

2、出让宗地编号:2023KJ01130097

3、出让宗地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HL18J-03草堂立交东侧C地块三

4、出让宗地面积:50,131.15平方米

5、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期限:50年

7、出让价款:11,259.46万元

8、违约责任: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9、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生效: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批准,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建设番禺汽车业务总部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与区域产业客户紧密合作,发挥自身产品、技术、品牌优势和产业集聚效应,围绕大客户就近研发制造和配套服务,提高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完善公司在汽车产业链的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广州硕贝德科技有限公司将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相关权属证书等,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并需满足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及项目建成后的产值及税收等方面要求,如果未能满足相关要求,公司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