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00Z0089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 |
3 |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3 |
4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1-2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00Z0089号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200Z0089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付后升(项目合伙人)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毛才玉 | |
2024年4月11日 | ||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3号)同意,公司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976,577股,发行价格为11.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9,999,932.8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83,123.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016,809.45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01Z003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738.60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余额 | 67,574.18 |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 36,498.17 |
加:以前年度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扣除手续费余额 | 2,027.46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 15,079.25 |
加:本年度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扣除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后余额 | 714.38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738.60 |
注: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7,574.18万元与净额67,501.68万元的差异72.50万元为前期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目前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月11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0880100009430),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1823800001353),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0010078801900001971),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0174009972)。
2021年7月7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支行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号:44050271823800000000),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11月12日,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630174009972)。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惠州市硕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硕众”)为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合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合众”)向其全资子公司惠州硕众增资4,500万元。2021年12月30日东莞合众、惠州硕众分别与硕贝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东莞合众账号:752900739810631、惠州硕众账号:
752900917410651)。
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2677252840),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7170100100570966);公司、惠州硕众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28977313150)。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变更为汽车业务总部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广州硕贝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硕贝德”)与硕贝德、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1823800002119),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
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2577754690),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7170100100592234),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10000311352)。
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账号:66267725284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账号:337170100100570966)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及东莞合众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账号:
752900739810631)、惠州硕众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账号:
75290091741065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账号:728977313150)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年底前注销了上述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户 | 余额 |
华兴银行 | 硕贝德 | 810880100009430 | 384.95 |
广州硕贝德 | 210000311352 | 2,148.58 | |
兴业银行 | 广州硕贝德 | 337170100100592234 | 1,980.99 |
中国银行 | 广州硕贝德 | 692577754690 | 6,634.27 |
建设银行 | 硕贝德 | 44050171823800001353 | 258.04 |
广州硕贝德 | 44050171823800002119 | 205.54 | |
44050271823800000032 | 7,000.00 | ||
浦发银行 | 硕贝德 | 40010078801900001971 | 126.23 |
合计 | 18,738.60 |
注:①建设银行44050271823800000032账户为结算账户;②合计数与各单项累计数不一致为四舍五入所致;③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简称华兴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支行简称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简称浦发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简称招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简称中国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简称兴业银行。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惠州市硕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为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合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硕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增资4,500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厂房变更为自建厂房及租赁厂房,实施地点由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136号3号厂房变更为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136号3号厂房及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136号5号厂房,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748.2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01Z0211号《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为补充流动资
金,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将上述账户注销完毕,并将账户余额16.54万元(系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5G基站及终端天线扩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094.96万元投入汽车业务总部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17,427.58万元(不包含已赎回产品),未超过授权额度。
除经批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车载集成智能天线升级扩产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5G基站及终端天线扩产建设项目”、“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到2023年6月30日。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G基站及终端天线扩产建设项目”、“车载集成智能天线升级扩产项目”、“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到2024年6
月30日。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股东会审议,同意“5G基站及终端天线扩产建设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完成结项、将原募投项目“车载集成智能天线升级扩产项目”及“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变更为“汽车业务总部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附表1: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附表1: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079.2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487.7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487.7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577.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0.1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5G基站及终端天线扩产建设项目 | 否 | 23,786.74 | 15,919.07 | 887.92 | 15,534.65 | 97.59% | 已结项 | 179.44 | 179.44 | 是 | 否 |
2.车载集成智能天线升级扩产项目 | 是 | 14,135.18 | 1,365.05 | 993.32 | 1,108.03 | 81.17% | 已终止 | - | - | 不适用 | 是 |
3.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 | 是 | 10,078.08 | 3,844.38 | 1,576.23 | 3,722.25 | 96.82% | 已终止 | - | - | 不适用 | 是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501.68 | 19,501.68 | 0 | 19,590.711 | 100.46% | - | - | - | 不适用 | 否 |
5.汽车业务总部项目 | 是 | - | 27,309.80 | 9,348.92 | 9,348.92 | 34.23% | 2025年9月30日 | - | - | 不适用 | 否 |
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 | 2,272.86 | 2,272.86 | 2,272.86 | 100.00% | -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7,501.68 | 70,212.842 | 15,079.25 | 51,577.42 | -- | -- | 179.44 | 179.4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67,501.68 | 70,212.84 | 15,079.25 | 51,577.42 | -- | -- | 179.44 | 179.4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5G基站及终端天线扩产建设项目”:受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等因素影响,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同时受公共卫生事件冲击等因素影响,该项目的土建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进度不及预期。公司通过改善现有的生产设备,提升了生产效率,现有产能能暂时满足客户需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主动放缓投资进度,该项目已于2023年9月15日结项。 “车载集成智能天线升级扩产项目”受中美贸易摩擦、行业形势变化等多因素的影响,部分客户订单延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主动放缓投资进度。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该项目。 “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经公司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5G 散热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等进行了变更,进一步细化了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由于上述变更,该项目需要重新进行环评、场地装修等前置工作,项目需要更长的建设期。此外项目所需的部分设备为定制化设备,受公共卫生事件冲击等因素影响,设备到货时间延后;此外该项目生产的5G终端及基站散热组件系列产品,受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5G基站建设进度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现有的产能能暂时满足客户需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主动放缓投资进度。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该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 “车载集成智能天线升级扩产项目”:原计划扩建自动化生产线生产多合一车载鲨鱼鳍天线及内置天线,2020年以来, |
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中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账户中结余资金即利息收入16.54万元,及本应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72.5万元。
调整后投资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均为利息收入。
明 | 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智能辅助驾驶自动驾驶等对汽车天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产品形态亦发生了较大变化,与原募投项目规划的产线工艺等存在较大差异。 “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原计划新建生产线用于生产5G终端及基站散热组件系列产品,受国际贸易摩擦影响,国内5G基站(网络)建设进度大幅放缓,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弱,公司已有产能可以满足客户需求。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厂房变更为自建厂房及租赁厂房,实施地点由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136号3号厂房变更为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136号3号厂房及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136号5号厂房。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惠州市硕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为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合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硕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增资4,500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748.2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容诚专字[2020]201Z0211号《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为补充流动资金,现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16.54万元(系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募投项目“5G基站及终端天线扩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9,094.96万元将全部投入新募投项目“汽车业务总部项目”。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汽车业务总部项目 | 5G基站及终端天线扩产建设项目3、车载集成智能天线升级扩产项目、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 | 27,309.80 | 9,348.92 | 9,348.92 | 34.23% | 2025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 | 2,272.86 | 2,272.86 | 2,272.86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9,582.66 | 11,621.78 | 11,621.78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原募投项目“车载集成智能天线升级扩产项目”计划扩建自动化生产线生产多合一车载鲨鱼鳍天线及内置天线,2020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智能辅助驾驶自动驾驶等对汽车天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产品形态亦发生了较大变化,与原募投项目规划的产线工艺等存在较大差异。“5G散热组件建设项目”原计划新建生产线用于生产5G终端及基站散热组件系列产品,受国际贸易摩擦影响,国内5G基站(网络)建设进度大幅放缓,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弱,公司已有产能可以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自2022年起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目前已成功进入部分国内知名客户的供应链体系,部分产品已批量供货。基于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看好,结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的综合考虑,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变更为“汽车业务总 |
5G基站及终端天线扩产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投入汽车业务总部项目
部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惠州硕众的日常运营。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9月15日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