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 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与会董事长郭瑾女士主持。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招商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金华义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兴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分别开立了拟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账户,并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及时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控制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注销相关事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先生、郭瑾女士、刘飞虹女士、胡正然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