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理、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一)
独立董事签名:
林金桐
2023年7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二)
独立董事签名:
钟瑞庆
2023年7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三)
独立董事签名:
祁卫红_______________
2023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