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关于拟变更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暨董事长代行总裁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编号:2024-019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暨董事长代行总裁职责的公告
一、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榕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刘榕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裁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执行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HC Semitek Limited董事职务,辞职后刘榕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刘榕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榕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首席运营官佘晓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意选举王江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王江波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推举董事刘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祁卫红女士、钟瑞庆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次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长代行总裁职责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行总裁职责的议案》,鉴于刘榕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为保证公司经营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兆洪先生在总裁职位空缺期间代行总裁职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新任总裁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总裁的聘任工作。上述相关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张兆洪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学士。曾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MLED业务董事长、京东方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张兆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毅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MLED业务首席执行官(副总裁级),兼任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江波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博士。曾任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研究员,美国PhilipsLumileds Lighting Company高级开发研究员。王江波先生于2010年05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总裁助理兼研发部经理、京东方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首席技术官。
王江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9,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