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3-26  华灿光电(300323)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作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公司”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华灿光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及其下属企业、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34,51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7,788.12万元,交易类型为产品销售、提供研发服务、接受劳务、采购商品、存贷款等。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谢浩先生、杨安乐先生、刘毅先生已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岳占秋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5年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京东方及其下属企业销售 芯片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15,600.00311.393,780.75
提供研发服务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50.00-37.36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销售 芯片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50.00-9.03
小计15,700.00311.393,827.14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京东方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劳务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610.0076.65234.77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劳务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300.00--
华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劳务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0.32
小计910.0076.65235.09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设备京东方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商品、设备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1,700.00417.512,546.01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商品、设备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15,000.001,763.5210,876.46
华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商品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150.001.2310.53
小计16,850.002,182.2613,433.00
关联人存贷款业务华夏银行存款利息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100.0023.9523.78
贷款利息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950.00118.35262.42
金融服务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0.126.69
小计1,050.00142.42292.89
合计34,510.002,712.7217,788.12

注1: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不含京东方及其下属企业;注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范围内的关联方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京东方及其下属企业销售芯片3,780.7510,000.001.88%-62.19%
提供研发服务37.3650.0014.43%-25.28%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销售芯片9.03-0.00%-
小计3,827.1410,050.001.90%-61.92%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京东方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劳务234.77650.0017.22%-63.88%
华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劳务0.32-0.02%-
小计235.09650.0017.24%-63.83%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设备京东方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商品、 设备2,546.018,300.000.99%-69.33%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商品、 设备10,876.4610,000.001.88%8.76%
华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商品10.53600.000.00%-98.25%
小计13,433.0018,900.002.32%-28.93%
关联人存贷款业务华夏银行存款利息23.78-1.74%
贷款利息262.42-2.65%
金融服务6.69-2.66%
小计292.89-2.52%
合计17,788.1229,60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在计划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前,各业务部门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实际发生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合作进度等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

注1: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不含京东方及其下属企业;注2: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实际发生额—预计金额)/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一: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016602法定代表人:陈炎顺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注册资本:3,765,252.919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3年4月9日经营范围: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经营电信业务;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417,412,481,177.00
净资产201,443,176,872.00
项目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143,731,526,962.00
净利润1,937,285,843.00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东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京东方及其下属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分析

京东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关联方二: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47998H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A区

注册资本:313,92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4月8日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5,366.05
净资产2,570.68
项目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1,720.37
净利润36.11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电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关联方三: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公司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注册资本:1,691,978.97156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6年5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738,388,785,900.84
净资产180,392,238,397,31
项目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110,045,504,415.02
净利润2,947,774,653.37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产业集团”),系华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分析

华发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关联方四: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001XW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注册资本:1,591,492.846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4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4,345,642
净资产355,325
项目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71,135
净利润18,902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自然人(实控人董监高)构成的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华夏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付款安排

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将根据具体业务协商进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事项,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待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灿光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颜 煜 张 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