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旋极信息(300324)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63号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1,296.93万元,较期初增长52.04%,存货构成主要为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增长率分别为

24.60%、662.29%。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2.66%。请你公司:

(1)列示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明细并说明本期库存商品余额和发出商品余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说明存货余额变化与营业收入变化高度不匹配的原因。

(3)核实发出商品存货对应的客户名称、金额,核实前述客户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以及截

至目前发货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公司存货真实性,说明是否存在虚构客户及存货的情形并报备核查底稿。

2.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你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46,385.32万元,均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请你公司:

(1)核实已完工未结算工程主要项目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业务内容、项目开始时间、截至目前的完工进度、报告期内确认收入及回款情况、累计收入确认及成本结算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未付款情形及已逾期金额、期后回款情况、按年限列示未来期间可预计的回款金额等,并结合相关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付款方支付能力和意愿等说明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2)列示合同资产对应的前十大客户具体情况,说明长期未结算的原因,并向我部报备前述主要客户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结算周期及方式、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至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已连续三年为负。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毛利率变化情况以及债务情况等,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4条第(六)款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请年

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2022年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6.87%、30.39%;销售净利率分别为-3.46%、-23.69%;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2.66%。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政策、竞争情况及变化、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原则是否发生变化等,说明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波动的原因、与收入增长率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 报告期内,你公司行业数字化、安全可信、行业数据智能产品分别实现收入183,634.00万元、72,749.55万元、23,377.85万元。请你公司分产品列示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及占各业务报告期内收入的比例情况,并向我部报备前述主要客户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结算周期及方式、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回款情况、前五名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年报显示,2020年至2022年商誉价值分别为64,516.47万元、64,516.47万元、25,329.33万元,本期你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9,187.14万元。请你公司:

(1)结合形成商誉的子公司各主营业务差异、所在市场差异及经营规划等说明只对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假设、测试方法、参数选取依据、预测数据依据等,并说明相关假设、预测数据是否合理审慎。如涉及第三方评估机

构出具评估报告,请补充披露相关评估报告。

(3)结合前述形成商誉的子公司自收购后的历年经营趋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状况、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前期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一次性计提商誉进行“财务大洗澡”的情形。

请评估师、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你公司母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54,929.24万元,较去年增长100.34%,其中合并范围内往来款为54,045.68万元。根据前期公告,你公司控股股东陈江涛所持你公司股份近60%被质押且100%被冻结。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末合并范围内往来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核实单位往来款、关联方往来款的流向,并列示往来对象名称、金额、账龄情况,存在子公司资金拆借的,核实拆借资金涉及的具体项目名称。

(3)核实单位往来款、关联方往来款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是否逾期,如是,请补充说明逾期原因及逾期金额。

(4)请年审会计师核实前述往来款、应收款的资金流向,是否最终流向控股股东个人,并报备核查过程及核查银行流水信息。

(5)核实陈江涛债务情况,近一年是否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如是,请予以披露。

(6)核实陈江涛所持你公司股份被是否被司法拍卖,

如是,请说明截至目前被司法拍卖的数量、占比,你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风险,如是,请进行风险提示。

8.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至2022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73,719.16万元、169,547.94万元、157,388.72万元;利息收入分别为1,229.51万元、1,600.74万元、2,425.25万元;利息费用分别为2,921.66万元、2,451.04万元、1,570.99万元;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平均比值分别为为0.64%、0.93%、1.48%。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3,992.38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18,500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在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仍进行抵押借款的原因及必要性。

(2)2020年至2021年利息收入远低于利息支出、货币资金收益率偏低的原因及合理性,货币资金收益率是否符合银行存款利率等市场水平。

(3)说明你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银行账户名称、地点、金额等,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或其他协议约定等情形,在此基础上说明期末货币资金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报备相关核查底稿。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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