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极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3  旋极信息(300324)公司公告

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23年上半年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生任何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质资金占用的事项,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是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智能”)为其下属子公司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泰豪智能为上海信业提供信用担保有利于其开展主营业务。公司及泰豪智能对上海信业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泰豪智能为上海信业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1年期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4,999.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1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三、关于公司2023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瑞极通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与相关承诺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的约定,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因素,经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本次终止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四、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规定程序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范斌波、曾金龙、王志福

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