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极信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至2023年8月28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为群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经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见证律师共同进行清点和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195,429,4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1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7,302,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6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18,127,1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18,127,1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18,127,1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93%。
3.会议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52,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2343%;反对15,176,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6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777%;反对15,176,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申林平律师、吴少卿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