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极信息: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24证券简称:旋极信息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极信息”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伏羲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羲众合”)拟使用自筹资金与广东中京恒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京恒盛”)、广州华瑞谷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谷泰”)共同设立新乐储能(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新乐储能基金”),新乐储能基金初始规模为人民币3,205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伏羲众合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万元。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北京伏羲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北京伏羲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范建军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4月26日营业期限:2016年4月26日至2046年4月25日登记编号:P1065240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2号楼4层101-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2、广东中京恒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广东中京恒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广誉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5年6月18日营业期限:2025年6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主要经营场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佛山大道中189号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C栋七楼C7000-A15-4(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京资产运营(深圳)有限公司出资49%,广东恒盛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出资49%,广州市广誉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出资2%。关联关系:中京恒盛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除公司外其他有限合伙人企业名称:广州华瑞谷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陈嘉明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日营业期限:2021年12月2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11-115单号21楼P80房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研发;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品牌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发电技术服务;企业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企业形象策划;;
股权结构:自然人陈嘉明持有70%股权,自然人霍迪思持有30%股权。关联关系:华瑞谷泰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基金名称:新乐储能(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基金规模:3,205万元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基金管理人:北京伏羲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基协登记编号:P1065240)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合伙企业投资范围:本合伙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投资于石储(新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合伙人及认缴金额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人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 普通合伙人 | 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A | 北京伏羲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 | 0.16% |
| 执行事务合伙人B | 广东中京恒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 | 3.12% | |
| 有限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A |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93.60% |
| 有限合伙人B | 广州华瑞谷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3.12% | |
| 认缴合计 | 3,205 | 100% | ||
3、其他说明公司本次与伏羲众合、中京恒盛合伙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在基金中担任任何职务。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A:北京伏羲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B:广东中京恒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瑞谷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1、合伙企业名称:新乐储能(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2、主要经营场所地址:北京
(三)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1、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本合伙企业的目的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3、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八(8)年,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本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自成立之日起的前五
(5)年为基金的投资期,后三(3)年为基金的退出期。
如经营期限届满前三(3)个月,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仍未退出,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本合伙企业可以延长退出期的期限,但每次延长的期限为一(1)年,且总共仅可延长二(2)次。如延长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建议未获得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应以本合伙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本合伙企业资产。
无论本协议是否有相反约定,本合伙企业被基金业协会不予备案的,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有限合伙人,除非有限合伙人另行一致同意,管理人应于收到基金业协会不予备案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向合伙人返还其全部出资且不应扣减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如有银行利息,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有限合伙人有权退出合伙企业或要求解散合伙企业,管理人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予以配合。如本合伙企业在完成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备案(“基金备案”)手续之日起六(6)个月内未能完成对投资标的的投资,除非有限合伙人另行一致同意,管理人应于前述六(6)个月届满之日起【三十(30)】日内向合伙人返还其全部出资且不应扣减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有限合伙人有权退出合伙企业或要求解散合伙企业,管理人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予以配合。
(四)合伙人的名称
1、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A: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负责募投管退、对外签约等,即北京伏羲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执行事务合伙人B:负责投后赋能,不参与决策和管理,即广东中京恒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有限合伙人A: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有限合伙人B:广州华瑞谷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五)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及合伙企业成立
1、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1所有合伙人出资全部为货币出资,基金目标认缴出资人民币[3205]万元(大写叁仟贰佰零伍万元整)。
1.2合伙人的出资根据管理人的《出资缴付通知书》安排缴付,管理人应向各合伙人发出《出资缴付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在收到《出资缴付通知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缴付出资。
1.3如果有限合伙人未能及时地完成全部出资承诺(“付款违约”),那么管理人可以将该等有限合伙人归为(“违约投资者”)。为避免疑问,如普通合伙人
出现逾期缴付出资的情形下,将普通合伙人一并归为“违约投资者”。
1.4在缴付出资时发生付款违约情况下,管理人可以给予违约投资者1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在此期间,逾期缴纳出资的违约投资者应支付违约而未付的金额并且就逾期缴纳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向合伙企业支付罚息。在此期间,经管理人同意,违约投资者可将持有的本合伙企业份额全部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但该投资者需满足合格投资人等相关规定要求。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以豁免违约投资者的罚息。若违约投资者在宽限期届满仍未缴纳的,则视为该违约投资者放弃全部认缴份额的权力。若由于违约投资者的逾期出资导致合伙企业不能按期设立或者不能如期开展投资,则违约投资者应当赔偿合伙企业因此情况所产生的全部损失。若违约投资者在宽限期届满仍未缴纳出资的,则管理人将在宽限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已经实缴出资的全部合伙人已支付款项退还。
1.5违约投资者因付款违约所放弃的出资份额可以按本协议约定转让给新增合伙人,已有合伙人应当同意新增合伙人入伙。
2、根据基协备案要求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增加目标认缴(实缴)规模。
3、合伙企业成立
3.1募集期限:募集期限3个月。
具体合伙人及认缴金额见上文“三、2”
(六)收益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合伙企业资金分配方法与顺序
除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按另行约定的条件、方法及顺序进行分配外,就合伙企业源于项目投资收入产生的可分配资金,管理人应该按以下顺序和原则进行分配:
(1)弥补基金管理人北京伏羲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的投资期当期和之前管理费缺口;
(2)如有余额,在满足收取服务费条件时可优先向执行事务合伙人B支付
当期服务费;如不满足收取服务费条件,当期投资期服务费将不再支付;
(3)如有余额,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4)如有余额,按本协议约定向管理人支付本基金退出期的当期管理费;
(5)如有余额,在满足收取服务费条件时可优先向执行事务合伙人B支付基金退出期的当期服务费;如不满足收取服务费条件,当期服务费将不再支付;
(6)如有余额,按全部有限合伙人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向其分配,直至全部有限合伙人获得其全部实缴出资对应的预期投资收益为止。预期投资收益按如下公式计算:实缴出资额×8%(单利)×该笔实缴出资的实际天数(即:该笔实缴出资实际到账日之日起,并截止按本条相应收回各笔实缴出资额之日止)÷365天(存在多次实缴出资的,应分期、分别计算);
(7)如有余额,(i)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全体有限合伙人,(ii)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各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七)合伙事务的执行
1、合伙企业由管理人执行合伙事务。管理人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
2、执行事务合伙人B负责投资标的后的赋能工作,仅为合伙企业提供对被投企业的投后赋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源对接、产业支持、战略咨询等,执行事务合伙人B不负责投资决策、不负责募集资金,亦不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投资相关协议或作出投资承诺。
3、合伙企业投资范围:本合伙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投资于石储(新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标的”)。
4、投资限制:不得举借债务、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从事黄金及期货、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不得投资于会损害基金或合伙人商誉的产品、领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
5、投资决策程序:不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本合伙企业不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及相关经营事务决策,由管理人审核最近一期标的公司的财务情况、人员变动、资产状况等,审核后由管理人开内部投决会决策,按照投决会决议开展投资及后续相关事宜。
鉴于本合伙企业为单一投资标的之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的资金(预留合理的费用后)应当且仅应投向石储(新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前述投资事项,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不需另行取得合伙人会议或任何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独立决定并实施与本项目投资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投资协议及相关附属文件;办理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行使股东权利、委派董事/监事等。
6、管理费:管理费起算日为基金对投资项目公司第一次支付增资款或支付第一笔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款两者在前的日期,起算日后该合伙企业每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为实缴出资额的1.5%,如果在一个年度内存在实缴出资额变化的,则分段计算。第一个年度的管理费是指起算日起至第365日期间的管理费用,如果某一计费期间不满365天的,则以该计费期间的实际天数/365天计算得出的比例合伙人实缴出资额1.5%。管理费每年度支付一次。投资期管理费预提,退出期的管理费由项目退出产生投资收益及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实缴出资额后按上述计算原则支付给管理人。延长期和清算期间内不支付管理费。如合伙企业未能完成基金业协会的基金备案手续,管理人不收管理费。
7、服务费:基金服务费费率为:1.4%/年。延长期和清算期间内不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可每年支付一次,当执行事务合伙人B履行实缴出资义务,且投后赋能项目公司,使基金当年获得项目分红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收益时,合伙企业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B支付服务费。截至当年合伙企业审计之日,计费期间不满365天的,则以当年项目分红实际收益/365天该计费期间的实际天数(结果一),与100万/365天该计费期间的实际天数(结果二)做比较,
如结果一大于结果二,则合伙企业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B,按照合伙企业总实缴出资额*1.4%*该计费期间的实际天数/365天计算结果支付服务费,如计算结果一小于结果二,则合伙企业不向执行事务合伙人B支付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和责任限制
1、普通合伙人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作保底承诺;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收益分配均应源自有限合伙的可用资产。
2、若执行事务合伙人B因普通合伙人法定身份,对外就非自身过错导致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了清偿责任的,有权就其实际清偿的全部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维权支出),向基金管理人进行全额追偿。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现有数字化、智能管控相关技术与储能能源数字化场景具备良好的协同基础,公司通过设立产业基金专项投资石储(新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够探索储能配套数字化相关新业务,延伸公司技术应用场景,是公司在新能源储能领域的重要探索与战略尝试,联合外部产业合作方共同出资,能够发挥各方资源优势,整合储能产业运营、市场渠道等产业资源,高效推动储能实体项目落地实施。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目前新乐储能对标的企业的具体投资方案尚未确定,最终投资落地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投资方案无法达成一致、基金暂缓或终止投资标的的可能。储能行
业受产业政策、上游原材料价格、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影响较大,标的企业存在技术迭代、业绩不达预期等经营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投资价值受损。公司将积极关注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六、其他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新乐储能(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