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威5: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28  德威退(300325)公司公告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2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太仓市华苏中路15 号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 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4 月17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万鸿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 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资产

总额为475,607,554.84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10,240,632.07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749,147.76 元(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每股收益 0.04 元。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真 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编制 依据充分、内容客观公允。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 年年初未分 配利润为-1,523,297,116.58 元。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4,749,147.76 元,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44,379,704.65 元。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 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公 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充分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方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丁运生先生、独立董事房桃峻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资 产状况,现对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申请进行账务核销。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 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 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年度授信额度不超过2.2 亿 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实际需求,合理统筹资金配 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结合公司2026 年度整体发展规划及资金 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6 年度根据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 合授信。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年度授信额度不超过2.2 亿元的公 告》。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现拟定2026年独 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税后),按月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 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决。

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独立董事丁运生先生、独立董事房桃峻先生回避表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 年度高管薪酬及拟定公司2026 年度高管薪酬方 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高管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 稳定运营与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 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就公司2025 年度高管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高管薪酬拟定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2025 年度高管薪酬确认

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

度薪酬已按既定标准足额发放完毕。结合不同高管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及行业薪 酬水平,2025 年度各岗位高管税后薪酬标准确认如下:

总经理魏立平:税后人民币100 万元/年,按月发放;

副总经理袁宝、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张世田:税后人民币50 万元/年, 按月发放。

二、2026 年度高管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现拟定2026 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薪酬结构:年度基本薪酬;

2、适用对象:高级管理人员;

3、具体方案:

公司总经理基本薪酬为100 万元/年(税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基本薪酬为50 万元/年(税后),按月发放。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董事魏立平先生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2025 年度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作,公司对 该所的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个方面均表示满意。现根据国家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和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其报酬事宜。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2026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与独立性,审计工 作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丁运生先生、独立董事房桃峻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期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前期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前期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已完成整改,相关影响已实质性消除,董事会出具 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专 项说明,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丁运生先生、独立董事房桃峻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将上述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须提交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以公司发 出的《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为准。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