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利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02-10  凯利泰(30032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26证券简称:凯利泰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即将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公告。

鉴于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并根据届时《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要求予以调整,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仍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和义务。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尽快推进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提示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六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数量,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上述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25年2月21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3、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4、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5、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者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函;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5年2月21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

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丁 魁、孙梦辰

3、联系电话:021-50728758

4、联系传真:021-50728758

5、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务部

6、邮政编码:201201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附件: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人证件类型推荐人证件号码
推荐人证券账户号推荐人持公司股份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推荐候选人信息
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以及最近5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等)(可附页)
其它说明(注:包括但不限于与上市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