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利: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过;
1、本次会议存在否决议案,第5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未获得通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14 时00 分,会议地点为:上 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 号23 幢)。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上午9:15 至 下午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24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138,855,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6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6,513,50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7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 括代理人)有24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2,341,6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668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244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为20,696,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8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24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315,50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3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136,787,3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08%;反对1,744,7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5%;弃权32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7%;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628,9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90%;反对1,744,7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99%;
弃权32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1%。本议案获 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137,092,0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02%;反对1,74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93%;弃权1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933,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812%;反对1,74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88%; 弃权1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本议案获得 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136,050,3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00%;反对2,784,4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53%;弃权2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891,9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480%;反对2,784,4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34%; 弃权2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本议案获得 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135,472,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40%;反对3,176,0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3%;弃权20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314,2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568%;反对3,176,0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455%; 弃权20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77%。本议案获 得通过。
5、审议未通过《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63,385,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5.6485%;反对7,118,8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68%;弃权68,351,0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247%;其中,中 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201,9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3.7874%;反对7,118,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959%;弃权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7%。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135,017,3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61%;反对3,628,3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30%;弃权20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9%;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858,9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569%;反对3,628,3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08%; 弃权20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2%。本议案获 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134,377,3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52%;反对4,346,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03%;弃权13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5%;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8,9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647%;反对4,346,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014%; 弃权13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9%。本议案获 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136,734,0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24%;反对2,002,8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24%;弃权1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2%;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575,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514%;反对2,002,8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0%; 弃权11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6%。本议案获 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131,458,5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731%;反对4,730,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65%;弃权2,666,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4%;其中,中小 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300,1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4.2619%;反对4,730,1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544%;弃权2,666,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3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藕淏女士和成赟先生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