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1  宜安科技(300328)公司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31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9月21日,公司与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租赁”)签署《专利独占许可协议》《专利许可协议》《权利质押合同》及《付款及应收债权确认书》。同日,公司与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担保”)签署《委托担保合同》。根据上述协议或合同等约定,公司将5项特定专利许可予融通租赁并接受融通租赁对特定专利再许可,同时,公司以5项特定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融通租赁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并委托科创担保为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本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授信额度中,公司已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取得人民币28,000万元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专利独占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许可方: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许可方: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人民币2,500万元,一次性支付。

(三)专利独占许可期限: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5日。

二、《专利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许可方: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许可方: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专利许可期限: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5日。

三、《权利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质权人: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质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合同:质权人与出质人签订《付款及应收债权确认书》。

(三)质押担保范围:出质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付款及应收债权确认书》主要内容

(一)确认主体

甲方/债权人: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确认事项

1、甲方与乙方已签署《专利独占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人民币2,500万元。 2、甲方与乙方已签署《专利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甲方(作为债权人)对乙方(作为债务人)享有应收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 3、甲方与乙方已签署《权利质押合同》,双方同意,《权利质押合同》第一条“主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主合同为本《付款及应付债权确认书》,专利质押担保的主债权即为本确认书第二条所述主债权,即乙方以《权利质押合同》附件所列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本确认书第二条所述的甲方对乙方享有的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五、《委托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委托人(甲方):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乙方):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的债权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向融通租赁申请办理专利债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债权范围为甲方与融通租赁签署的《专利许可协议》《付款及应收债权确认书》项下甲方应付融通租赁的专利再许可使用费。

(三)反担保

甲方无需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专利独占许可协议》

(二)《专利许可协议》

(三)《权利质押合同》

(四)《付款及应收债权确认书》

(五)《委托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