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24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