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30  苏大维格(3003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3-046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14:00在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68号公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林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5人,代表公司股份120,324,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38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并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81,919,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人,代表公司股份38,404,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02%。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174,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3%;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8,860,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9%;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174,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3%;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8,860,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9%;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174,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3%;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8,860,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9%;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174,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3%;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8,860,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9%;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174,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3%;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8,860,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9%;反对150,0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0,174,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3%;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8,860,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9%;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171,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5%;反对15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8,857,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0%;反对15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174,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3%;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8,860,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9%;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0,174,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3%;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8,860,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9%;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0,174,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3%;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8,860,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9%;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了张隽律师、沈萌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