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7  苏大维格(3003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3-073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以下简称“光学级板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2023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1号)核准,公司向9名特定对象发行了33,613,4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3.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737,371.1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262,619.8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2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55,000.0033,226.26
2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55,671.613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120,671.6178,226.26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及子公司盐城维旺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子公司盐城维旺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维旺科技增资332,262,619.82元,其中增加维旺科技注册资本75,000,000元,其余257,262,619.82元计入维旺科技资本公积。同时,由维旺科技向其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增资332,262,619.82元,全部计入盐城维旺资本公积。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二期工程实施地点由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用“代建-租赁-回购”模式租赁的厂房变更为盐城维旺向上海伟伦阀门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购买的位于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源路与通达路交叉口的厂房,实施方式由“代建-租赁-回购”的定制化建设模式,变更为使用购置厂房实施。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旺”)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0,328.2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044.79万元(含利息)。具体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金额
1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33,226.2618,233.62
2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35,000.002,094.66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78,226.2630,328.28

三、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情况及主要原因

近两年,受宏观经济状况等因素影响,显示面板行业需求不及预期,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下游客户订单有所延后。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状况、下游行业需求情况、光学级板材项目已建成产能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积极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对产品型号进行优化调整,努力提升高竞争力产品比重,并在2023年度放

缓了光学级板材项目的投资进度,导致光学级板材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原投资计划出现延缓。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5.5亿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3亿元。截止2023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约1.8亿元,已建成导光板产能约3,000万片/年、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材及高亮扩散板产能约650万平方米/年,上述已建成光学级板材产线产能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光学级板材市场需求。因此,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和自身业务发展情况等,经审慎研究,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光学级板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行业状况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实施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行业状况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实施进度是基于行业状况及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

此,一致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基于行业状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上述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综上所述,东吴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