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林森的监管函

查股网  2023-12-29  苏大维格(300331)公司公告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林森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68号

陈林森:

2023年9月14日,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出口。”当日午间开盘后,苏大维格股价大幅上涨并触及涨停。此后,该互动易回复受到媒体和投资者广泛质疑。

2023年10月8日,苏大维格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互动易回复直接使用了“光刻机”“龙头芯片公司”等可能引起误解的表述,未能充分考虑到部分投资者可能对光刻机的技术路线、相关技术的具体应用领域等情况不了解,未详细说明公司光刻设备的具体

类型、主要的应用领域、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差距,以及客户主要用途等信息,也未说明相关设备销售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苏大维格互动易回复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期间,苏大维格股票交易存在异常波动情形,市场影响恶劣。我所已于2023年12月29日就上述违规事项向苏大维格及其他当事人发出《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你作为苏大维格董事长,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4.2.2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8.1.1条第二项的规定。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