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4  天壕环境(30033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4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作涛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陈作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陈作涛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闫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闫冰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陈作涛、潘红波、崔凯组成,其中陈作涛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潘红波、崔凯、郭敏组成,其中潘红波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郭敏、闫冰、潘红波组成,其中郭敏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崔凯、郭敏、闫冰组成,其中崔凯担任主任委员。

4、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闫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刊登的相关公告。

5、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彦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刘彦山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刊登的相关公告。

6、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汪芳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汪芳敏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刊登的相关公告。

7、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边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边娜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8、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制订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拟定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基本年薪、超额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年终奖金依据《年度经营责任书》完成状况进行年底考核确定;超额奖金依据超出目标部分计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姓名职务基本年薪(税前)
闫 冰总经理80
汪芳敏董事会秘书60
刘彦山财务总监60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和聘任人员简历

1、陈作涛先生

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学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1992年至1997年任北京建材集团建材科学研究院金鼎分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1997年11月至2014年4月,任北京德之宝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至2009年兼任中国节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2010年任天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节能协会副理事长、北京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北京能源协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校董、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珞珈梧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被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评选为中国节能服务产业风云人物,2011年被武汉大学授予“青年五四奖章”,并在2014年获得2013-2014年度“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称号。2015年,被北京市委、市政府授予“2015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光荣称号。2016年1月,荣获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评选的“十二五”节能服务产业风云人物称号。2017年5月,被武汉市招商引智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资智回汉杰出校友”称号,2020年12月被安永授予2020年度中国“安永企业家奖”。2021年12月,荣膺上海证券报2021年度“金质量·卓越企业家”奖。2022年7月,被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厦门市投资招商顾问。

陈作涛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30,951,823股,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362,867股,陈作涛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19.88%股份。陈作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闫冰先生

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学士。1997年至2010

年在国务院办公厅任职;2011年至2014年在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兼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20年4月任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中联华瑞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2年5月任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4月28日起任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华盛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北京赛诺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闫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0,000股;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彦山先生

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200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历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审计经理。2019年11月28日起担任天津鼎维固模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23日起担任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25日起担任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27日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20年10月28日起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刘彦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600股;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汪芳敏女士

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具有律师资格。2004年至2014年任北京威尔顿科贸有限公司商务总监,威尔顿(北京)能源投资管理公司风控部经理。2014年至2021年1月24日先后担任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内部审计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1月25日起至今任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2月19日起至今任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汪芳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边娜女士

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8年7月至2021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边娜女士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