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环境:关于天壕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壕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4日,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壕环境”)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天壕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23年7月6日前为5.14元/股,自2023年7月6日起调整为5.06元/股)的130%(含130%)。后续可能会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5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2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2,3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42,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壕转债”,债券代码“123092”,初始转股价为5.20元/股。“天壕转债”的转股期为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1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天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2021年7月1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880,201,83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380,934股)的股本总额858,820,9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29999元(含税)。“天壕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20元/股调整为5.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12日起生效。2022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天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2022年5月25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881,894,64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380,934股)的股本总额860,513,7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79996元(含税)。“天壕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19元/股调整为5.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日起生效。
2023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天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2023年6月28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882,094,96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17,104,934股后的股本总额864,990,0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849807元(含税)。“天壕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14元/股调整为5.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6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1、公司《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天壕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23年7月6日前为5.14元/股,自2023年7月6日起调整为5.06元/股)的130%(含130%)。若在未来触发“天壕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天壕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天壕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