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作涛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天壕转债”的议案》。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2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023年7月6日前为5.14元/股,自2023年7月6日起调整为5.06元/股)的130%(含130%),已触发“天壕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天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天壕转债”。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天壕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本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即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天壕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4年1月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天壕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刊登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天壕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