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关于回售期间天壕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2-21  天壕能源(300332)公司公告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售期间天壕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092债券简称:天壕转债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6年12月23日暂停转股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1月9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7号)批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2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42,300.00万元,期限6年。“天壕转债”自2021年6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壕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天壕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天壕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4年1月2日(星期二)至 2024年1月8日(星期一)。自2024年1月9日(星期二)起恢复转股。

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天壕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1日

附件:《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