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7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事项概述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平天然气”)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4,000万元,期限一年;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4,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向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和浦发银行太原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水务”)因经营需要,拟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担保”)申请6,000万元保函额度,期限为三年。公司向首创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9月11日
2、住所:忻州市原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跨越大道北段路东
3、法定代表人:高晓平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
7、主要财务指标:(个别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73,441.56 | 83,548.32 |
负债总额 | 44,243.17 | 52,990.81 |
银行贷款额 | 10,600.00 | 20,85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33,872.12 | 43,030.10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 | - |
净资产 | 29,198.39 | 30,557.51 |
项目 | 2023年 | 202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55,886.68 | 39,404.30 |
利润总额 | 5,296.08 | 1,592.10 |
净利润 | 3,988.35 | 1,208.40 |
4.59%
4.59% | 9.30% |
原平市恒力商贸有限公司
原平市恒力商贸有限公司 | 山西鼎盛新能商贸有限公司 |
100%
100%
本公司
本公司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86.11%
86.11%
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8、被担保方原平天然气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7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2号楼9层906
3、法定代表人:吴红梅
4、注册资本:15,483.38万元
5、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膜分离系统工程成套设备及膜分离材料;设计、生产、安装给水和污水处理工程系统;提供自产产品的售后技术培训、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该企业在2016 年12月12日前为外商投资企业,于2016年12月12日变更为内资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赛诺水务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个别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89,151.68 | 66,153.84 |
负债总额 | 63,979.65 | 19,522.11 |
银行贷款额 | 1,899.00 | 1,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63,864.38 | 18,107.94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 | - |
净资产 | 25,172.03 | 46,631.73 |
项目 | 2023年 | 202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7,086.08 | 12,376.54 |
利润总额 | -4,861.68 | 16,946.55 |
净利润 | -4,098.27 | 16,298.55 |
8、被担保方赛诺水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光大银行太原分行签订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2、融资金额:4,000万元
3、担保主债权金额:4,000万元
4、担保期间: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6、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拟与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签订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2、融资金额:4,000万元
3、担保主债权金额:4,000万元
4、担保期间: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担保范围:除主债权外,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公司拟与首创担保签订反担保协议
1、反担保人: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4、保函额度:6,000万元
5、担保金额:6,000万元
6、担保期间:根据与保函开立银行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履行反担保义务而对外赔付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保函被担保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担保人为实现《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等)。
8、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原平天然气向光大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4,000万元和向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原平天然气的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原平天然气资产优良,业务前景良好,本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赛诺水务向首创担保申请的6,000万元保函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符合赛诺水务的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本次反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1,563.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9,285.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1%。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