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33 | 证券简称:兆日科技 | 公告编号:2023-021 |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的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泰然大厦C座1605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恺言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0,345,4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8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0,298,0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6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45,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45,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45,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45,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董事2023年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45,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监事2023年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45,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职业责任险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45,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45,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9.00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45,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0.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45,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魏恺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308,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7%。
11.02.候选人:《选举BAI JIANXIONG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308,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7%。
11.03.候选人:《选举NG YIPIN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308,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7%。
11.04.候选人:《选举余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308,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魏恺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70%。 11.02.候选人:《选举BAI JIANXIONG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70%。
11.03.候选人:《选举NG YIPIN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70%。
11.04.候选人:《选举余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70%。
提案1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张汉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308,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7%。
12.02.候选人:《选举赵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308,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7%。
12.03.候选人:《选举MAK,SAI CHAK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308,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张汉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70%。
12.02.候选人:《选举赵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70%。
12.03.候选人:《选举MAK,SAI CHAK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廖敏律师、蔡腾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