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全体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魏恺言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3 年11 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 11 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 年 11 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特此公告。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