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5: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拾分自然”)与股东陈颖翱,双方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已于2023年8月16日到期,双方未签订新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7日,拾分自然与陈颖翱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陈颖翱将其持有的公司37,80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9%)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拾分自然,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截至2023年8月16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目前双方未签订新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二、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表决权委托到期前情况 | 表决权委托到期后情况 | ||||||
拥有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拥有表决权数量(股) | 比例(%) | 拥有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拥有表决权数量(股) | 比例(%) |
拾分自然
拾分自然 | 71,555,555 | 8.88 | 109,358,055 | 13.57 | 71,555,555 | 8.88 | 71,555,555 | 8.88 |
陈颖翱
陈颖翱 | 37,802,500 | 4.69 | 0 | 0 | 37,802,500 | 4.69 | 37,802,500 | 4.69 |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