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督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银邦股份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五)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七)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八)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九)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年度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人数、构成、任免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廉洁奉公,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地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全体监事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22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时,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要求及时向公众披露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等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前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经核查,2022年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也不断完善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及有效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