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邦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邦科技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 | ||||
住所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530大厦C301-2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21日 | ||||
股票简称 | 银邦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337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8,219,200 | 1 | |||
合 计 | 8,219,200 | 1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39,909,984 | 17.02 | 131,690,784 | 16.0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9,909,984 | 17.02 | 131,690,784 | 16.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邦科技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219,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438,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新邦科技股份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或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