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开元: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元教育”),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此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内容需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9日两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6月12日前对《问询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和2023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截至目前,鉴于公司尚需进一步完善相关事项的回复,预计无法在2023年6月12日前完成全部的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6月28日前回复《问询函》。在此期间,公司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及网站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