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开元: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ST开元(300338)公司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的方 式发出。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下午15:00。

3、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泰兴路4 号开元教育广州运营 总部C 栋5 楼会议室(现场会议的参会方式包括以视频方式远程参加,下同)。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赵君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开元 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6 人,代表股份61,966,71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39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 人,代表股份22,975,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7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 人,代表股份38,991,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68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 人,代表股份36,544,61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 人,代表股份4,830,54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2 人,代表股份31,714,0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8768%。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57,689,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0981%;反对4,0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5045%;弃权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26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968%;反对4,0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3%;弃权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57,830,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3250%;反对3,8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2776%;弃权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408,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815%;反对3,890,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45%;弃权246,3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57,72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1568%;反对3,99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4457%;弃权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304,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964%;反对3,99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97%;弃权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0%。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57,866,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3837%;反对3,6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8477%;弃权47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444,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811%;反对3,6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6%;弃权476,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57,830,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3250%;反对3,8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2776%;弃权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408,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815%;反对3,8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45%;弃权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0%。

6、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39,485,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0.1034%;反对4,20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5856%;弃权1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20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326%;反对4,20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44%;弃权136,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57,866,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3837%;反对3,8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2188%;弃权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444,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811%;反对3,8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49%;弃权246,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0%。

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57,689,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0981%;反对4,0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4988%;弃权24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26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968%;反对4,0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97%;弃权249,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35%。

9、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57,72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1568%;反对3,99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4401%;弃权24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304,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964%;反对3,99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01%;弃权249,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35%。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57,845,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3490%;反对3,8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2479%;弃权24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423,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223%;反对3,8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42%;弃权249,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35%。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57,555,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2.8813%;反对4,1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7732%;弃权2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133,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93%;反对4,1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49%;弃权214,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59%。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58,744,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7421%;反对2,6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2501%;弃权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932,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12%;反对2,6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57%;弃权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魏云律师、周紫璇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