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开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泰兴路4号开元教育广州运营总部C栋5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赵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38,913,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0,411,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18,502,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13,491,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266,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11,224,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79%。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 总表决情况 | 38,468,637 | 98.8564% | 423,200 | 1.0875% | 21,800 | 0.0560% | 0 | 0.0000% | 审议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 13,046,536 | 96.7016% | 423,200 | 3.1368% | 21,800 | 0.1616% | 0 | 0.0000% | |||
| 议案》 | 决情况 |
注: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魏云律师、周紫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