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润和软件”)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投资”)的《关于提议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润和投资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润和投资;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5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近期受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当前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未能有效反映公司实际投资价值和经营业绩。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业务发展前景,控股股东润和投资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提议内容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润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红卫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润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红卫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提议人润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红卫先生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