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3  科恒股份(300340)公司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4日以通讯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在公司(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国江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相关期货及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境内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制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