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查股网  2023-11-20  科恒股份(300340)公司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68号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页 码
一、专项审核报告1-2
二、附件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1月16日止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1-3
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68号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为2023年11月16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3年11月17日

专项说明 第1页

附件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 项 说 明

(截止2023年11月16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3]1580号文《关于同意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000,000.股,发行价格为9.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01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493,515.9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516,484.08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6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1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566,516,484.0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偿还债务303,479,319.91
2补充流动资金263,037,164.17
合计566,516,484.08

专项说明 第2页

四、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有关说明,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本次置换金额
1偿还债务303,479,319.91303,479,319.91
2补充流动资金263,037,164.17263,037,164.17
合计566,516,484.08566,516,484.08

五、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