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万国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56,677股,累计质押股份2,717,964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8.60%;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360,652股,累计质押股份32,724,971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8.09%,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恒股份”)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万国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唐芬
唐芬 | 否 | 2,197,964 | 79.73% | 0.79% | 其中2,014,573股为高管锁定股 | 是 | 2024年2月8日 | 2024年7月22日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唐芬
唐芬 | 否 | 500,000 | 18.14% | 0.18% | 高管锁定股 | 是 | 2024年2月8日 | 2024年7月22日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合计
合计 | - | 2,697,964 | 97.87% | 0.98% | - | 是 | - | -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上述数值保留小数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万国江 | 30,603,975 | 11.06% | 30,007,007 | 30,007,007 | 98.05% | 10.85% | 22,356,013 | 74.50% | 596,968 | 100.00% |
唐芬 | 2,756,677 | 1.00% | 20,000 | 2,717,964 | 98.60% | 0.98% | 2,029,573 | 74.67% | 37,935 | 97.99% |
合计 | 33,360,652 | 12.06% | 30,027,007 | 32,724,971 | 98.09% | 11.83% | 24,385,586 | 74.52% | 634,903 | 99.88% |
注:上述数值保留小数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股东唐芬女士的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未新增融资,为万国江先生的质押融资提供补充质押担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股票质押数量为21,792,026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32%,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7.88%,对应的融资余额为67,965,000元;除前述半年内到期的质押数量外,未来一年内没有到期的股票质押。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为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权稳定。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4、截至目前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已提示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股份质押率较高,其已关注到相关情况,并将妥善统筹资金安排,拓宽融资渠道,合理控制质押比例。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还款资金来源有:(1)两人均在公司任职,有固定的收入来源;(2)两人合计持有公司33,360,652股,按截至今日收盘价计算市值约为2.64亿元;(3)两人名下房产价值约4,500万元,可通过住房抵押贷款或者
卖房的方式筹资还款;(4)万国江先生分别持有上海新齐力助剂科技有限公司44%的股份及江门市科锐新材料有限公司44%的股份,为以上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两家公司合计净资产约为8,000万(未经审计)。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交易委托单。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